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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范围

2005922日重新修订)


 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,我处会同财务处制定了本规定。

一、科研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
  1、科研业务费(包括测试、计算、分析费;能源、动力费);

2、国内调查研究的差旅费以及市内交通费;
  3、设备仪器费; (需要在电教中心登记验收)

4、图书资料费; (需要在各单位资料室登记验收)

5、各种耗材费; (需要在各单位资料室登记验收)
  6、资料复印、打印费;
  7、发表文章的版面费和著作出版费等;
  8、成果鉴定费。

二、报销程序
  1、验收

图书资料与设备耗材需要到各单位资料室登记验收,并填写验收单(加盖单位公章),图书资料验收后自己可以向资料室借用,其财产归学院所有;

设备仪器需要到电教中心登记验收,并填写验收单,验收后自己保管,其财产归学院所有。

2、报销

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开支。开支时,由课题负责人凭有效单据(正式发票)、项目经费卡和验收单,经科研处审查登记后,到院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。

三、其他

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,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。
  解释权归学院,由科研处、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
本规定从即日起生效。
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科研处  财务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5922  

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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